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助推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从湖南农业大学公开引进8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到来阳市农业农村局、未阳市自然资源局2家单位下属事
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8人,其中农业农村局6人,自然资源局2人。具体岗位、引进计划数和条件详见《未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年毕业的本科学士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
①报考未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
②报考未阳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毕业生或
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或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体检合格。
(4)引进条件:教育部认可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获得过国家、省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以上荣誉(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优秀毕业生)等其中一项荣誉的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报考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还应取得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注: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引进资格。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以后毕业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
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未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未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农业大学官网发布公告。
(二)引进宣讲座谈
1.宣讲座谈时间:2023年2月21日。
2.宣讲座谈地点:湖南农业大学老T6教室。
(三)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21日,创新创业楼201室。
2.报名时提供:《未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登记表》(附件2)(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个人简历3份;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优秀毕业生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本科毕业生提供);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一张(现场粘贴在报名表上);岗位所需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参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35号)予以处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22日。
2.面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面试方式、内容与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
为100分,应邀第三方机构制定面试试题。
(2)如一个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同意,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按照报考专业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
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七)体检
1.体检名单(拟聘用对象)在耒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未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予以公示,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对象体检,用人单位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因放弃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对象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编办、人社、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派驻纪检组共同参与。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察对象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未阳市人民
政府门户网、未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拟聘用对象有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予
递补。
(十)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应届优秀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到岗 后,予以正式聘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列入事业编制,工资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未阳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四、引进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列为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的本科学士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限未阳行政区域内首次购房)。其他一本、二本院校本科学士生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政策按《未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耒人才办通〔2022〕2号文)执行。】
(三)职称岗位聘用。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用,兑现工资待遇。
引进的人员如在合同服务期内离岗,作违约处理。取消
或全额退还奖补资金。
五、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报名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引进工作。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未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未阳市农业农村局和未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未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未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登记表
中共未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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