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是长沙县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为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教师列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合同聘用制,岗位等级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教师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附件1: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点击下载) ▲招聘岗位及要求(点开查看)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班主任、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 (二)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和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按照防疫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见《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招聘工作组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22年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合格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报名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所有证书请自备复印件一份,查验时复印件上交且不退还。 1、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星沙校区。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将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含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将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星沙校区。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核 1、考核人员确定: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入围上线的所有人员均参加考核。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2、考核地点:长沙县职业中专星沙校区。 3、考核时间:将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4、考核方式:机械、幼儿保育、信息技术、会计、建筑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 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其他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 面试。 (1)试教:备课时间40分钟,试教时长10分钟。 (2)面试:准备10分钟,面试10分钟。 (3)专业技能测试:机械、幼儿保育、信息技术、会计、建筑招聘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5、考核成绩合成: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教研骨干岗位试教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为考核成绩(试教成绩×60% 面试成绩×40%=考核成绩)。机械、幼儿保育、信息技术、会计、建筑岗位试教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计算为考核成绩(试教成绩×30% 面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成绩折算 笔试、试教、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考核的总成绩每个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与考核成绩按3:7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考核成绩×70%=综合成绩)。 (七)体检 体检时间:将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1、体检对象以招聘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试教、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上通知,费用自理。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试教、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只递补1次。 5、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试教、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只递补1次。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九)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县教育局审查,报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和长沙职业中专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规定时间内未到长沙职业中专学校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所有拟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最低五年服务期限),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时到校跟班见习。所有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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